各单位:
根据《攀枝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攀枝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治理营造整洁有序的节日环境的通知》(攀文明办函〔2024〕1号)要求,结合我校创建文明校园、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等工作,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展示清洁、优美、舒适、宜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和校园面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2月28日
二、参加人员:
全校各单位及师生
三、大扫除范围:
各单位办公区域和公共责任区等所有场所
四、责任区域划分
(1)办公区域由各单位(部门)及资产经营公司负责;
(2)实验室区域由各二级院系负责;
(3)公寓区域寝室内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寝室外区域由资产经营公司负责;
(4)食堂区域由各食堂经营人员及后管处负责;
(5)公共区域(教室、墙体、广告栏、标志牌等)由资产经营公司负责;
(6)校园内病媒生物消杀由后管处负责。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卫生环境大扫除的内容及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环境治理,清理卫生死角,并与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完善重难点环境卫生长效治理机制,形成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2.各单位按要求明确并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带头参与爱国卫生各项活动,广泛宣传动员,抓细、抓实本次爱国卫生大扫除,明确各自责任区、责任人和任务,认真组织教职工、学生开展卫生大扫除工作。
3.学校爱卫会及相关部门将于2024年2月29日对此次整改环境进行抽查,对发现和存在问题涉及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立即通知按要求督促和切实整改,此次爱国卫生运动检查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附:《攀枝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攀枝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治理营造整洁有序的节日环境的通知》
后管处 宣传部 学工部 爱卫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