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今年4月是第35个全国爱国卫生月。根据全国爱卫办和攀枝花市爱卫办要求,结合我校创建文明校园、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等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广泛深入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校园活动,充分展示清洁、优美、舒适、宜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和校园面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大扫除阶段:3月24日—30日,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突击活动和病媒生物消杀活动。
巩固提升阶段:3 月31日—4月30日,开展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大扫除”活动成果。
二、参加人员
各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师生。
三、大扫除范围
各单位办公区域和公共责任区等所有场所。
四、责任区域划分
1.办公区域由各单位(部门)及资产公司负责;
2.实验室区域由各二级院系负责;
3.公寓区域寝室内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寝室外区域由资产公司负责;
4.食堂区域由各食堂经营人员及后管处负责;
5.公共区域(教室、墙体、广告栏、标志牌等)由资产公司负责;
6.校园内病媒生物消杀由后管处负责。
五、具体要求
1.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抓细、抓实本次爱国卫生大扫除,明确各自责任区、责任人和任务,认真组织教职工、学生开展卫生大扫除工作。
2.本次卫生大扫除要做到全面、彻底,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沟渠。保持卫生责任区域地面平整硬化,绿化美化好;上下水通畅,无淤积;室内外干净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楼道内无乱堆乱放;厕所设施完好,清洁无异味;环卫设施齐备、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禁烟标志,积极开展控烟活动。
3.各单位要对照卫生环境大扫除的内容及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并与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完善重难点环境卫生长效治理机制,形成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4.学校爱卫会及相关部门将于3月27日下午4:00进行全校集中检查,对发现和存在问题涉及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立即通知按要求督促和整改。4月份将进行不定期突击性检查,检查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攀枝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宣传部
学工部
后管处
2023年3月24日